免费保障40天
1.本保单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无等待期,营运交通意外伤害责任无等待期。
2.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疾病不在本产品的责任范围内。
3.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与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就诊医院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
4.本保单国内医疗总保额600万元,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总保额600万元,营运交通意外伤害总保额200万元;其中,航空意外身故、伤残责任保额为200万元;火车(含地铁、轻轨)意外身故、伤残与轮船(含客船、渡船、游船)意外身故、伤残责任,对于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保额为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保额为50万元;18周岁及以上的被保险人,保额为200万元。
5.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共用1万元年免赔额。
6.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的赔付比例100%,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或者社保结算后统筹报销为0的,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
7.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床位费限1,000元/天。
8.本保单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医疗责任仅赔付责任内约定的药品清单中列明的药品,若为社保目录内药品,社保报销后剩余100%赔付,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或者社保结算后统筹报销为0的,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若为社保目录外药品,100%赔付;约定的药品清单以保险人最新公布信息为准,保险人保留对药品清单进行变更的权利,将根据医疗水平的发展对药品清单进行更新。
9.本产品为赠险,退保不退费;您通过我们同意或认可的网站等互联网渠道提出对本主险合同进行解除合同,视为您书面申请,您向我们在线提交的电子信息与您向我们提交的书面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每一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内限投保1份,多投保无效。
免费保障到期后
1.本保单保费分期缴付(共计12期),保费分期缴付的周期为1个月。本保单的付款宽限期为30天,如投保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足额缴付当期保费,且在本保单约定的付款宽限期内仍未足额补缴当期保费的,本保单的保险期间在上一缴费周期结束时终止。对于保险期间终止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每年首期保费无宽限期。
2.上一张保单期满后指定期限内重新投保、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无等待期,但若下一年度保单生效时未缴清本年度保单的保险费,则下一年度保单的等待期重新计算。
3.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疾病不在本产品的责任范围内。
4.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与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就诊医院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
5.本保单国内医疗总保额600万元,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总保额600万元,营运交通意外伤害总保额200万元;其中,航空意外身故、伤残责任保额为200万元;火车(含地铁、轻轨)意外身故、伤残与轮船(含客船、渡船、游船)意外身故、伤残责任,对于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保额为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保额为50万元;18周岁及以上的被保险人,保额为200万元。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共用1万元年免赔额。
6.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的赔付比例100%,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或者社保结算后统筹报销为0的,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
7.本保单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医疗责任仅赔付责任内约定的药品清单中列明的药品,若为社保目录内药品,社保报销后剩余100%赔付,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或者社保结算后统筹报销为0的,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若为社保目录外药品,100%赔付;约定的药品清单以保险人最新公布信息为准,保险人保留对药品清单进行变更的权利,将根据医疗水平的发展对药品清单进行更新。
8.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床位费限1,000元/天。
9.本保单生效之日零时起2日(含第2日)为犹豫期,犹豫期后投保人申请退保的,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1-当期实际经过天数/当期实际天数)]×(1-3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如本保单已发生保险金给付,未满期保险费为零。
10.本产品包含医疗垫付服务、重疾绿色通道服务、肿瘤特药服务、术后家庭护理服务、图文咨询服务、视频问诊服务和健康资讯服务。以上服务均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等待期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服务电话:1010-9955。
11.每一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内限投保1份,多投保无效。
必选责任特别约定——年缴
12.上一张保单期满后指定期限内重新投保、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无等待期,营运交通意外伤害责任无等待期。
13.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疾病不在本产品的责任范围内。
14.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与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就诊医院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
15.本保单国内医疗总保额600万元,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总保额600万元,营运交通意外伤害总保额200万元;其中,航空意外身故、伤残责任保额为200万元;火车(含地铁、轻轨)意外身故、伤残与轮船(含客船、渡船、游船)意外身故、伤残责任,对于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保额为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保额为50万元;18周岁及以上的被保险人,保额为200万元。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共用1万元年免赔额。
16.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的赔付比例100%,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或者社保结算后统筹报销为0的,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
17.本保单一般医疗保险金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床位费限1,000元/天。
18.本保单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费用医疗责任仅赔付责任内约定的药品清单中列明的药品,若为社保目录内药品,社保报销后剩余100%赔付,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未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或者社保结算后统筹报销为0的,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若为社保目录外药品,100%赔付;约定的药品清单以保险人最新公布信息为准,保险人保留对药品清单进行变更的权利,将根据医疗水平的发展对药品清单进行更新。
19.本保单生效之日零时起2日(含第2日)为犹豫期,犹豫期后投保人申请退保的,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3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如本保单已发生保险金给付,未满期保险费为零。
20.本产品包含医疗垫付服务、重疾绿色通道服务、肿瘤特药服务、术后家庭护理服务、图文咨询服务、视频问诊服务和健康资讯服务。以上服务均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应在等待期后的保险期限内使用。服务电话:1010-9955。
21.每一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内限投保1份,多投保无效。